经营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需要准备哪些?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汽修厂)开业条件
一、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目应与其生产纲要、生产工艺相顺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验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容许外协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
应具有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验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用具以及要紧手对象
(一)清洁施工设备
1、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2、零件清洗设备
(二)补给、润滑、紧固施工设备
1、举升设备或地沟
2、机油加注器
3、齿轮油加注器
4、润滑脂加注器
5、种种工作介质加注器
6、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对象
7、悬架弹簧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对象
(三)检查、调整施工设备1、试验、检验与诊断设备
⑴发动机概括检验仪
⑵气缸漏宇量检验仪
⑶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⑷润滑油质量检验仪
⑸润滑油剖析仪
⑹工业纤维内窥镜
⑺电器试验台
⑻废气剖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⑼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⑽声级计
⑾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
⑿喷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⒀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验设备(从事电空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
⒁无损探伤设备
⒂转向盘滚动量检验仪
⒃车轮动平均机
⒄转向轮定位仪
⒅前照灯检验设备(容许外协)
⒆制动检验设备(容许外协)
⒇车速表试验台(容许外协)
2、专用设备
①磨气门机
②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对象
③充电机
④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⑤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⑥制动蹄磨擦片和制动块磨擦块修理设备
⑦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四)通用设备
1、钻床
2、电焊设备
3、氧-乙炔焊设备
4、钎焊设备
5、液压或机器压力机
6、气氛压缩机
7、砂轮机
8、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五)计量用具
计量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获得计量检定合格证
1、量具
①外径千分尺
②游标卡尺
③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
④百分表
⑤平尺
⑥平板
⑦前束尺
⑧厚薄规
⑨量杯
2、计量仪器(仪表)
①万用电表
②电解液比重计
③高频放电叉
④转速表
⑤轮胎气压表
⑥气缸压力表
⑦发动机检验专用真空表
⑧温度计
3、要紧手对象
①千斤顶
②扭力板手
③种种板手
④手电钻
⑤种种拉压器
⑥种种手动铰刀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泊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护卫和汽车小修施工的要求,并符合安全、情况护卫、卫生和消防等有关划定,大地应坚实、平整
2、泊车场地界定标记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的地方进行护卫、小修施工和泊车
(二)生产厂房和泊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泊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要和生产工艺相顺应
1、要紧总成和零部件的护卫和小修施工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要紧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2、泊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 三)职员条件
(一)技术经管职员
应起码有一位具有本职业常识并获得就事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职员负责技术经管工作。
(二) 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局限相顺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要、生产工艺相顺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职业培训,获得工人技术品级证书,并经由交通行业培训,获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品级:
①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②其余工种不低于低级
(三)质量检验职员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1、质量检验职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分职业培训,审核并获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起码有2名质量检验员。
2、应起码配备一位经正轨培训获得正式灵活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品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职员
应起码有两名经由职业培训并获得'会计证'的财务职员,其中有一位经由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职员。
( 五)质量经管条件
1、必须具有并实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度规范和行业规范以及汽车维修相关规范。
2、必须具有所护卫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材料。
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应具有并实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经管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经管制度、规范和计量经管制度、机具设备经管及维修制度等。
(六)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施工有关的安全经管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纵规程。
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七)情况护卫条件
1、企业的情况护卫条件必须符合国度的情况护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度情况护卫部分的规章、规范。
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废品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情况的污染与风险,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设施,使之符合情况护卫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划定。
(八)流动资金条件。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
中外合伙(同盟)维修企业和特大概维修中心(站)条件
1、中外合伙(同盟)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有合伙(同盟)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本规范划定的各项条件。
2、特大概维修中心(站)进行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局限内的护卫和小修施工时,必须具有本规范划定的各项条件。
(九)负担营救维修条件
企业负担车辆营救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营救维修工程车和通信对象。